一如往年,大部分投訴個案 (佔百分之八十五點三 ) 均直接向警方作出,

工作報告書進一步指出,去年接獲有關投訴毆打的個案數字較一九八九年為高 (上升百分之二十六點四),委員會對此極表關注,

委員畬在投訴警察課的協助下,曾研究過去數年有關警方毆打市民的指稱趨勢,

結果示該等指秘的個案數目與舉報的罪案數目和其後拘捕疑犯的行動數目有 若干翮速

投訴警察課已將此事奠告各警區的軍位指揮官,以便他們採取適當行動,

委員會正密切監察這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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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志偉指出,許多指稱警方毆打市民的投訴其後都被投訴人撤回或投訴人根本 没有追究

若減去列為「投訴撤回」或「無法追究」的毆打指控,去年該類指控的數字則 由一千九百五十九宗滅至四百二十七宗·

報告書强调在審核公衆投訴個案和警務人員因這些投訴而遭受不同形式的法律 制裁、紀律與内部處分,以及接受規勸時,應注意警方每須站在前線工作,在 行財務上往往遇到困難·

同時,亦應該考慮到年内至少有超過二百六十九萬次可能引起警民衝突的情況

這些包括警方使用姓名索引電腦系統截查一百一十八萬名人士,以及發出一百 五十一萬張交通傳乐和告·

投訴警方事宜監察委員會是由港督委任的獨立監察組織,

去年委員會的主席和兩名副主席都是從行政立法兩局議員中委任的・另外亦有 七名委員,全部由現任太平紳士出任;律政司和行政事務申訴專員則是委員會的 當然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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