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有人認為如果僱主並未因要支付長期服務金而預留足夠款項,一旦要櫃 行這些黃任時,便可能陷入財政困難,令其僱員無法獲得應有的權益

周群娣說:「有關規定僱主須為支付長期服務金的責任預留款項的主要困難, 是此舉會凍結大筆營運資金,同時令小型企業須要負擔大筆行政费用,」

「僱主除非破產,否則有能力履行支付長期服務金的責任;而在僱主破產的 情況下,則會發放運散盡·」

「因此,現建議透過大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保障範圍,令僱員的遣散費權益 獲得更-

分的保障,而不採用要求僱主為長期服務金預留款項的辦法。」

周群她指出這項建議的調整可確保有資格領取遽散費不超過八千元的低薪僱員 可獲得十足補償,

她表示,此外,亦可以防止基金迅速耗盡,

周群娣說:「倘若要為所有僱員提供十足的遽散費,支出將會非常龐大,」

「而且有一個危險,就是可能導致有 就是可能導致有欺詐成份的破產事件,藉此將支付遣散 的責任粺到基金身上,」

署理教育務司表示,目南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資金,是透過每個商業登記證 及分行登記證每年一百元的禮款而籌集得來的,

她補-

說:「今次調整對基金造成額外的財政負擔,為應付這方面的支出,有 需要將每個商業登記證和分行登記證的徵款由一百元增至二百五十元·」

「此舉應可提供足夠收入,以應付在一般情況下的預算開支·」

一九九一年商業登記 (修訂) 條例草案亦在今日的立法局會議上進行二話 條例草案旨在將徵款由一百元提高至二百五十元,

周群娣表示,政府致力改善本港的勞工法例,以求達致亞太區的最佳水平・上 述建議,連同財政司上星期動有關審慎監管退休金計劃的條例草案,以及今日 提出的僱員補償援助條例草案,是邁向這個目標的重要! 步

條例草案押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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