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理財政司聞棒香煙税款詳情
供本港内峭的進口香煙所須繳的稅項,是在香煙搬離稅倉,或搬碓連載香煙的 船隻、飛機、車輛,或在香煙搬離鐵路貨運站之前完後的
署理財政司麥高樂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會議給范徐麗泰議員所提問題来面 答覆時表示,倘進口的煙草是供在本港製成香煙,亦須依照同樣的制度完税·
他補-
說至於轉口香煙則無須的税,
麥高樂亦提供過去三年就香煙所徵收税款的每月分項數字如下:
年份/月份
一九八八年/四月
五月
64,053,346.35
六 七月
81,902,586.98
93.996,620.58
108,206,710.85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一九八九年一月
二月
三月
八八八九年總額
183,696,836.45
99,351,746.43
106.828,805.73
135.352,181.48
240.108,729.25
181,369,393.10
5,788,753.25
1,245,175,367.34
十八
收取税款
(港元)
25,415,65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