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理財政司聞棒香煙税款詳情

供本港内峭的進口香煙所須繳的稅項,是在香煙搬離稅倉,或搬碓連載香煙的 船隻、飛機、車輛,或在香煙搬離鐵路貨運站之前完後的

署理財政司麥高樂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會議給范徐麗泰議員所提問題来面 答覆時表示,倘進口的煙草是供在本港製成香煙,亦須依照同樣的制度完税·

他補-

說至於轉口香煙則無須的税,

麥高樂亦提供過去三年就香煙所徵收税款的每月分項數字如下:

年份/月份

一九八八年/四月

五月

64,053,346.35

六 七月

81,902,586.98

93.996,620.58

108,206,710.85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一九八九年一月

二月

三月

八八八九年總額

183,696,836.45

99,351,746.43

106.828,805.73

135.352,181.48

240.108,729.25

181,369,393.10

5,788,753.25

1,245,175,367.34

十八

收取税款

(港元)

25,415,6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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