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
*該發展的完工日期
* 公共契約内的重要條款:包括公衆地方的定義、物养管理人的任命條件、鳌
定管理費和管理费按金的標準。
* 泊車位地點、數目和最少面積的詳情,
交付權宇時繳付的任何雜費詳情,
* 售樓說明書的印刷日期
* 建造商及其他獲授權人士的名字,
* 個別軍位的售價、購買程序、付款條件、法律手續和其他费用的責任、分期 付款的方法,利率和可供銷售的軍位數自
在買主要求下必須提供的資料包括:物米轉讓手續黃和鳌印税、經建築事務監 督核准的總綱發展藍圖(若有的話)和建築圖則的詳細資料,以及監管該項發展 的核准公共契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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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樓說明書 至 少 須 在 樓宇發售前一星期出版·如所提供資料與實際情 況不相符,或所提供資料具伸縮性,均視作抵觸經批准的售賣條件。
依據新規定印製的售樓說明書 必須提交 消者委員會和註冊總署,獲 批准的申請書連同律師的誓書内必須帶有聲明,說明售樓說明書和價目表已提 交有關查局·
紀禮遜表示已就新措施發出一份内容全面的田土註册處通函,供地產發展商、 律師金及其邑傳閱
他說這些應公布的資料規定基本上是為住宅樓宇的銷售而設,但經適當修訂後, 亦可用於商業和工業樓宇的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