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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普通高齡津貼

四月降至六十五歲

社會福利署發醤人今日(星期五)表示,申請普通高齡津貼的合格年齡由今年 四月一日起降至六十五歲,

該項調整是社署分期將普通高齡津貼至六十五至六十九歲人士的最後階段·

發言人說:「估計約三萬八千多名年滿六十五歲人士將符合資格而受惠,而政 府每年開支約為一億五千八百萬元+」

由三月一日起,社署社金保障辦事處職員將開始接受合資格人士的臨時申請·

有關社工將向各老人中心、宿舍及安老院的老人家宣傳是項調整,並鼓勵符合 資格者在所屬中心或宿舍集體申請,節省往返社署保障辦事處申請的時間

目前,六十六至六十九歲的普通高齡津貼每月為三百四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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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指出,是項調整會導致申請人數大增加 - 由於審核需時,發放津貼日 期會略為延遲,不過社署將作特别安排,除確保所有曾通高齡津貼申鋼在三至四 個月内完成調查外,有關津貼將追溯至符合資格當日起計算,

他說:「申請人士在達到合格年齡前,必須由六十歲起在香港定居滿五年,始 合乎申請普通高齡津貼的資格。」

此外,申請者亦須申報其入息及資產·

符合資格的單身人士每月入息不能超過二千一百元及擁有資產不得超過十萬元

;而夫婦的入息限額為每月三千二百元及資產值在十五萬元以下,

查詢可致電社署熱線三四三 二貳五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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