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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盆危飨洞口 必須安加圍欄

勞工處今日(星期日)提醒地盆承建商,必須確保地盆内所有危險地點均安裝 適當圍欄或行盪物,以防人體下墜,否則會遭到檢控

在沙田裁判署最近審理的一宗案件中,承建商孫福記營造有限公司由於邀反上 述及其他規例,被罰款合共十萬五千元

工廠督察巡視 承建商大埔一個地盤時,發現五個樓宇地面洞口及兩個升降機 口均没有妥加圍欄,而一個载人升降的向門亦没有互鎖好。

此外,地盤内二十四名工人亦没有黏上安全頭盔。

根據建築地盤(安全 ) 規例,每個可引致人體下的洞口、邊緣、或危險地點 必須裝設適當栅欄或固定覆蓋物·

法例亦規定承建商必須向每名受僱工人提供適當安全頭盔,並確保他們在地盆 内時刻戴上,

此外,勞工處發給各地盘承建商的特别安全措施指令亦規定進出載人升降籠之 地點須裝置有效之互鎖閘門,以確保載人能未到達前,該閘門不能開啓·

任何人士若连反上述安全規定,最高可被罰款三萬至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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