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取直接措施 防止近岸船泊嗓音
政府已作出若干較直接的措施,以減低船廠、海傍貨物起卸區和躉船的操作所 發出的噪音,尤其是在深夜和黎明時分,對附近居民的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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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環境地政司班禮士在今日(星期三)立法局給梁煒彤議員所提問的書面答 覆内作上述表示 ·
班禮士舉例說,政府有關方面在收到有關深水埗公衆貨物裝卸區噪音的投訴後 海事處處長已將該裝卸區的操作時間改為早上八時至晚上七時,而公衆貨物裝 卸區的一般操作時間則為早上七時至晚上九時
他指出:「雖然海事處有時會向公衆貨物裝卸區發出夜間操作特別許可證,但 深水埗公衆貨物裝卸區則不會獲發給這類許可證,海事處處長又建議靠近住宅區 的私人船廠東主,避免在清晨同一時間開動重型機器,以及縮短引擎的預熱時間 「以減低噪音·」
此外,他又指出這些設施發出的噪音,亦須受噪音管制條例所管制。
他表示,船廠和指定的私人貨物起卸區的噪音,須根據噪音管制條例第十三條 所發出的消滅噪音通知案加以管制,至於公衆貨物裝卸區的嗓音,則要受嗓音管 制條例第四及第五條管制,並且由對方負灣執行,
他指出自一九九○年一旦以來,環境保護署已接獲七宗有船廠嗓音和十六宗 有關海傍貨物裝卸區噪音的投訴·
至於在長遠來說,要防止船廠、海傍貨物裝卸區和躉船的操作造成嗓音污染, 班禮士認為唯一的方法是把這些設施遷往遠離住宅區的地點。
他說:「我們必須確保這些設施盡學維民居,這個做法一點也不容易,因為 在地理環境及商業上都適合船廠的地區為數不多。雖然如此,當局現正準備提出 若干項搬遷船廠的建盡。」
「政府十分清楚這些設施所引致的嗓音污染門踔·希望上述體施可以大大減低 噪音擾,從而有助於改櫪附近住宅樓宇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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