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處促請各有關機構 填交去年經濟調查問卷
政府統計處今日(星期二)促請各參與調查的機構負責人填妥及交回有關一九 八九年各項經濟調查的問卷·
該五項調查是:
(一)工業生產調查;
(二) 批發及零售行業、酒樓及酒店業調查;
(三)建築米及地產米調查:
{四)運輸及有關服務行業調查;及
(五)貨倉、通信、金融、保険及商業服務行業調查·
統計處每年均進行此等調查,旨在收集有關不同經濟行業的經營及特色的統計
資料,以評估各經濟行業對香港生產總值的貢獻,
調查結果對政府及私人在制定政策及決策上非常有用,
間卷已於今年四、五月間郵寄給約二萬四千間抽樣選出作為調查的機構,根據 法例,這些機構必須於本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把開卷填妥及送回統計處,
統計處處長籲請接受調查的機構負藏人依時填妥及交回問卷,任何填報間港的 人士若没有依時交回問卷,則屬違法 ·
該等問卷經特別設計,接受調查者可自行填妥,必要時,統計處的外勤統計主 任,亦會攜同僱員身份證和進行有關調查的證明書,訪問各被選中機構,協助他 們填報問卷,
統計處處長指出,提供的資料不一定需要是經審核的收入及支出帳目・該處接 納從初步帳目或估計得來的數字,唯呈報時須由負囊人證明此等數字是正確的
這樣,接受調查的機構就無須待帳目審核過後才填報問卷,
統計處處長同時強調,根據普查及統計條例,蒐集到的個別機構資料將絕對保 密,而統計處只會發表不類示個别機構詳情的集體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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