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〇年恒隆銀行 (接收)(修訂)條例草案今日 (星期三)提交立法局· 條例草案的目的,是修訂恒隆銀行(接收 ) 條例,藉使己被政府出售的恒隆銀行 能夠恢復其與其他私營銀行相同的地位。

財政司翟克誠爵士在動謙二請該條例草案時表示,草案撤銷若干關於政府管理 及控制該銀行的條文,因為這些條文已不再適用·

另一方面,亦有需要將該條例的某些現有條文保留,

翟克誠爵士說:「其中,條例第六(三) 至 (五 ) 條規定在財政司指示下,該 銀行應拒絕承認某些交易。」

「鎖於政府已就該銀行被政府接收之前所負的債務,給予該銀行的買主若干眙 償及担保,因此將上述權利保留是符合公衆利益的·」

翟克誠爵士補-

,由於條例第八(二)及( 三)條所賦予某些獲取賠償的權利 有可能是不會有時限的,該條例草案亦將這些條文,連同條例第九條的某些部分 保留;該第九條容許制定與上述賠償有關的規例,

條例草案押後辯論·

司法人員叙用委員會委員

大多數平腹凌翼少數委員

布政司霍德爵士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會議上表示,政府認為司法人員叙用 委員會委員的大多數無應可凌駕少數委員會的意見,並由他們提供意見。

霍德爵士在總結一九八九年司法人員叙用委員畬 { 條訂 ) 條例草案二讀辯論時 說,此項條例草案,其實是一項於一九八八年六月首次提交立法局的條例草案的 修訂本 ·

霍德爵士說,在應取了專案小組的建議後,當局與法律界人士就首次提出的這 項條例草案交换了意見,而今天再提交立法局的條例草案,已對較早前所提交的 條例草案作出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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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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