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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德爵士表示,在理論上說,香港大部分的男同性戀者應該已鋃錯入獄。
他說:「倘對刑事罪行不加懲罰,自然令人感到不滿意·」
「如果任由其他刑事罪行日復一日地發生,個案達數以百計,甚至數以十萬計, 但當局卻熟視無睹,試想像一下,社會人士會提出多麼強烈的反對」
「不過,我們心裏都知道,社會確實發生這些罪行,但警方卻很難予以杜絕。」
霍德爵士表示,要杜絕這些罪行,除需要龐大的人手外,還會導致侵犯個人私 隱權,這亦是令人難以接受的。
他說,警方當厲風行取締在公衆地方發生的同性戀行為,以及任何侵犯未成年 人士的行為。不過,一般來説,成年人彼此同意在私下進行的行為,多年來一直 不受理會,
霍德爵士說:「重要的是,社會人士對這種良性的不理會向來並沒有提出强烈
「由此可見社會默然容忍成年同性戀者彼此同意在私下進行的行為」
「不過,雖然這樣,我還要再説一次,這種情況確令人感到不滿意,」
在探討反對非刑事化者所持的論點上,愛德爵士說人們一直把反對成年人彼此
同意在私下進行的同性戀行為非刑事化的論據分為以下三點:
* 危害社會健康和社會穩定;
*損害正常家庭生活:以及
*使男孩蒙受危險·
關於容忍或鼓勵性自由謝導致國家衰落的說法,霍德爵士説這項意見是很動聽 ,但卻與事實不符,
他說:「因為在性方面的放縱或抑制,與文化的與素從來没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