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沛林又說:「廉政不是特權,是一個良好政府的特徵,它不只可以防止貪污 舊病復發,而且可為公正社會柑立風範,為基於人權的自由競争提供公平保障·」
談到新界原居民以父系為主的傳統權益時,鍾沛林表示人權法案不需要,亦無 可能改變這種權益,否則就會與中英協潑附件三及基本法有關規定發生抵點
他說:「基於中英聯合聲明所引入的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而制訂的香港人 權法,本身自可按照本港的實際情況,包括保安及傳統風俗的要求,對有關人權 的法律規定作出必要的保留或日後另行檢討」
他說:「依照本港現行的憲制架構,或根據聯合聲明附件一第十一節第二段的 規定,香港政府在獲得人權法案正式通過後,應可採取適當途徑使本港直接加入 國際人權組織·」
「在公衆支持下,如果香港人權得到本港立法,中英協議、及國際條約的三重 保障,我們才可算是進一步努力做到為港人造福·」
人權法案不應倉促推行
何世柱議員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辯論有關人權法案的動議時表示,人權宣 世條例是一項新的而且十分重要的條例,由於牽涉的範風廣泛複雜,需慎重去作 調查,認真權衡利弊,方能作出決定,故不應倉促地去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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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世柱說雖然他赞同在香港制訂人權法例,以真正保障市民人權和維持社會安 定,但他反對提出的動議,因為該法案存在很多不適用於香港,又未解決的問題,
他指出,要使這法例長期發生效力,就必需照顧到香港的特殊環境,而在九七 年主權回歸中國後,管治香港的最高法律是特區基本法,這是中英兩國政府及社 會上的公認事密·
他表示,基本法規定香港原有法律予以保留,而「原有法律」是指中英兩國於 一九八四年簽署聯合聲明時本港的法律。假若以後港府制訂的重要法例,如果是 要在九七年後亦適用的話,按理是需經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磋商,使條例内容能為 中英兩國政府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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