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審善說:「這些意見書所表達的意見令人感到非常振奮,憲味著香港的公民 權利和法治會有美好的將來,差不多所有的意見書,都支持香港人權宣言的原則, 和贊成將國際間承認的最起碼人梳標準,直接納入我們的法律制度内·」
馬團轉說,一些意見書提出涉及條例草案的法律技術問題,對促進這方面的進 一步考慮,實在非常有用,例如有些意見書提出修訂條例草案的第一部,使之成 為更有效的法例,
提交這些意見書的人士特别包括法律界人士和多名學者
他說:「除社會人士及關注團體提交的意見書外,我們亦應向傳播媒介致意· 它們使市民對條例草案有更深入的了解。」
馬書說,現正仔細研究專業小組報告書所提出的建灘,以及意見書内很多有 用和分析透徹的意見,
他說,除行政局另有建港外,香港人權宣言條例草案將於七月二十五日正式提 交立法局 •
他指出,部分建議和意見,提及條例草案的預期影響較提及其内容為多,
他說:「其中一個例子是建議我們應為香港設立一個人栏委員會或類似的5
·我們會審慎考慮這項意見,因為此類委員會不但可以負起教宮市民認識他們的 權利的任務,且亦可以是一個非正式,耗費不多的解決糾紛的組織・」
「不過,我們必須仔細考慮,在現行 的法律和司法制度下,是否真正需要設立 此類委員會,」
馬富醫說,此外亦有人顧慮,如果證明某些執法機關有需要修訂賦予權力的法 例,以迎合人權宣言中的法律需求,那麽,所作修訂不應令維持法律與治安的權 力受損,
他說:「我可以向各位議員保證,當局對警務處、廉政公署和其他執法機關的 有效行動能力,至為重視,當局會盡力確保在對維持本港法律與治安的法例作任 何必需的修訂時,不會使上述行動能力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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