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注意·
年内,委員會印製了一份介紹該會工作的小册子,使市民能對處理投訴的運作 和委員會的獨立性有更深的認識,
投訴警方事宜監察委員會是一個由港督委任的獨立監察小組,在一九八九年, 委員會的主席和兩位副主席均由行政立法兩局議員出任,其餘八位成員則為現任 太平紳士,而行政事務申訴專員和律政司則為委員會的然成員。
投訴警方率宜監察委員會一九八九年工作報告書已存放新聞處稿箱備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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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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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解答引渡柯士文事件
律政司馬善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提交了一份關於引渡柯士文(LDRRRIN DSNH)的訴訟程序日程表·
馬富醬在回答麥理覺議員所提問題時說不會講述任何可能會影響引渡柯士文的 程序,或任何可能會影響繼引渡後進行的案件或任何與此有關的訴訟程序的說話
他說:「柯士文是在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六日被有關方面根據一九八五年十二月 二日簽發的臨時逮捕令在英國被捕·
「有關的引渡程序,於一九八六年五月二十七日在倫敦弓街(
STREET l)裁判司署開始聆訊,是項聆訊一年後完結,一九八七年六月一日
·他被還押監獄,等候遣返本港,而被控的四十二項罪名包括串謀行騙、串謀
竊、收受利益、盗竊及偽造賬目,上述控罪涉及的款項超過八億美元」
「其後,柯士文多次向英國、香港和馬來西亞的法院以及歐洲人楂委員會提出 申請和上訴·」
馬雷普指出,由於訴訟程序数目衆多而細碎,為方便各位議員閱覽,特根據這 些程序日期的先後,將詳情依次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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