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三

「這個程序需時過久,因此,我們建議按英國的做法寶行一項更簡便、快捷的 新制度·」

霍克誠爵士表示,在建議雷行的新制度下,若一間公司的名稱並非與公司名稱 索引内任何名稱相同,則可以註册,

他說:「然而,若公司註刑官認為,註冊的名稱與原先在索引内的任何名稱過 於相似,則可在註冊後十二個月内,飭令該公司在他指定的一段時間内更改名稱 J

實行新制度將導致預留公司名稱的制度的废除。

現時的人力資源可重行調配,並預期新公司注册的程序可由目前需時多至三個 月經滅至在五至十天内完成,

就公衆查册方面,翟克誠爵士表示,在新制度之下,註册官不再負決定某個 撕用的公司名稱是否與現有名稱過於相似,

他說:「此事以後將由申請新公司注册的人士負責·」

「為實施新制度,公司註冊處查州處將提供設施,免點讓市民財查公司名稱。」

至於過渡期,霍克誠爵士表示,很多專業公司已在公司註冊處預留很多名稱, 形成了「公司名稱」,

為避免湧往公司註冊處用「公司名稱」的名稱註册,該局建融在實施新制度 前,給予為時三個月的過渡期·

他說:「過渡期一開始,當局便不接受預留公司名稱及延長預留期限的新申請

,亦不再辦理未及處理的申請·」

「即使某公司未有預留公司名稱,仍有可能在過渡期内為公司註州·」

「不過,過渡期後,所有未經使用的預留名稱均會取消·」

條例草案押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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