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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續稱:「一直以來,废水和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理及處置服務並無收費,只 不過其中部分費用是由政府及兩個市政局支付的,有關這些服務需要直接收费的 問題,現正由社局進行檢討·」
岳士禮表示:「有關收回發牌和發出許可證的成本問題,現時有些情況已能將 成本全部收回,例如根據保讃臭氧條例收取的登記和牌照費,至於其他情況, 例如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向大批通常規模較小的機構發牌,當局只收取象徵式的 黃用,以鼓勵這些機構申請牌照,因為這些機構如不領牌照,將會加重監管工作 在一般情況下,會造成不良影響,」
他說:「不過,目前的情況已有改變,特别是造成污染及制造废物的人士已逐 浙願意承據處理他們的運作所造成污染和廢物的更大棄任;当局會重新檢討收费 事宜,以期符合收回十足成本的一般原則·」
勞工處鼓勵企業設立諮詢制度
教育統籌司楊啟彥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會議上表示,勞工處經常鼓勵個別 企業設立諮詢制度,協助解決僱主與僱員之間的糾紛·
楊啟彥在回答譚耀宗議員所提問題時表示,遇有談判破裂,該處必定樂意出面
他補-
說:「自動談判在勞工處調停服務的支持下,已有十分理想的成效。」 提到國際勞工公約第九十八號引伸至適用於香港後會否令本港有必要制訂集體 談判法例時,構啓彦説香港並無必要這樣做。
他說公約第四條款規定有需要時應採取切合國家情況的措施,鼓勵-
分利用及 發揮僱主或僱主組織與工人團體之間進行自動談判這個制度,
他說:「頂然,政府雖然應該鼓勵僱主和僱員自動進行談判,但毫無疑問,公 約並無指示政府有責任立例規定採用集體談,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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