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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誠邀開辦第二個商台建港書

政府現邀請有興趣在本港開辦及經營第二個商營電台的人士,在本年八月二 十一日前遞交詳細的建滋·

文康廣播科發言人今日(星期五)表示,政府將邀請提交符合需要建港半的 有關人士,正式申請為期十二年的牌照·

有興趣人士可於辦工時間内,前往灣仔港灣道二十五航海港中心十一字樓布 政司署文廚廣播科,購買一份内容廣泛,載有背景資料及指引說明的文件參閱, 每分二百零五元+

第二個商營電台持牌人大致上需要遵照應用於現有商誉 台持牌人的類似 款及限制 •

該持牌人將可獲批准使用三個電台頻道提供廣播服務,包括兩個超短波頻道 及一個中波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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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牌人須使用其一個或全部兩個超短波頻道,每日在牌照條款所規定的時間 内,播放巖少八小時的英語節目,

持牌人亦須遵照有關節目及廣告標準的電台兼務守則,而現有的商營電台已 獲頒布該守則,

由今年十二月一日起,持牌人將不再准許播放烟草廣告或接受與烟草產品有 關的贊助,

此外持牌人在每日下午四時至晚上八時三十分的時間内,亦不准許播放酒類 飲品的廣告

持牌人亦須遵守現時對股份擁有相的法定管制,確保本地人士持有大部份的

廣播事務管理局將於九月開始評估所有遞交閶局的建議書,

預料在未來三個月内,廣播事務管理局將意見呈交行政局作最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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