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食肆次犯例

遭市署停牌一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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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已於四月十五日( 星期日 )由新聞發 布機發出

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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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一間食肆因屢次觸犯食物衛生條例,在上月(三月) 市政總署重罰停牌

位於花園街二百二十四號的全福記飯店,因在没有遮蓋的環境下貯存及製造食 物等違法行為,被市飭令停止營業一星期·市署衛生督察去年十二月谰視該 店時,揭發這些違法行為,

市署參事(牌照及衛生)許國雄今(星期五)日說:「根據市政局的政策,肏 店東主在對上一次读例而被飭令停牌四天後的十二個月内,再觸犯食物衛生條例, 則會遭受重罰体牌一星期或以上·」

他補-

說:「一般情况下,違例者若在十二個月内三次觸犯衛生條例,會達傳 牌兩天;之後十二個月内再違法三次,便會進一步被停牌四天,」

許氏說:「在遭受七天停牌庫分前,該販店自去年七月以來,已先後被市署体 牌兩天及四天·」

他補-

說:「大部份的違法行為有關飯店東主疏於保持其食物場所清潔或未能 妥善地貯存及製造食物·

另外,市鸏在上月亦同時飭令十間食肆停牌兩天·

該十間食肆分別為:西區德輔道西二百七十一至二百八十五號的彩龍酒樓, 后大道西三百八十九號的富滿樓,皇后大道西二百二十七號的王老吉涼茶,及德 輔道西九十五至九十七號的海到火鍋;旺角花街二十六至三十二號的金形快餐 店,花園街七號的大昌肉食公司,中匯街三十七至三十九號的金華酒樓,及白櫻 街一號B的華興燒味及卤味店;深水埗街前望道七十六號的實源肉食公司,及 局街一百九十三號C的光明燒臘飯店·

附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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