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乃信说堂局在中心内搜查武器和經常進行巡邏,任何違犯法紀的人, 一經發現,均被當局根據留中心規則的規定作出紀律處分,或是被控船犯公 安條例或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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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增强對付踞留中心内涵事分子的能力,政府現正考慮另外設立一個隔離中 心

班乃信說:「此舉可使羈留中心内的保安得到全面改营,」

他亦指出在一九八九年内,有五十三名船民因觸犯香港法例第二二八章簡易程 邝治罪條例第十七條而被控非法藏有攻擊性武器;至於因觸犯香港法例第二四五 章公安條例第三十三條而被控在公衆場所藏有攻擊性武器的船民,則有十七名,

這些船民被判處的刑期,由十四天至九個月不等,

他說:「政府的政策是,如有足够證據起訴違法者,當局便會提出檢控+」

班乃信說當局已對船民在羈留中心内製造武器的動機和方法展開調查,

他解釋說:「參與製造武器的船民多表示是為了自術理由,根據各方面所提供 的資料,我們相信船民製造武器是與羈留中心内的派系鬥争有關

至於如何確保有關人員在管理船民中心及執行然遣返任務時不受傷害,班乃 信表示尚局已制訂一些應急計劃,以應付爲留中心内可能出現的嚴重騷亂事件

他強調說:「這些計劃均以中心内工作人员的安全為主。」

班乃信表示中心内的管理隊伍並不須要親自處理嚴重的亂事故 +

他們只須掖雅到安全地點,讓接受過特殊訓練的警隊和懲教署人員恢復中心的 秩序

班乃信補-

說在執行當然返計劃時,當局會同樣調派足够數量而又具有適當 技巧和受過訓練的人員,以確保所有有關人士的安全,

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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