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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行政局亦同意在又一村達之路與花圃街交匯處撥出約五千六百平方米的土地, 供該團體與建科技中心·
首席助理工商司盧古嘉利今日(星期四)宣布這項消息時表示,興建科技中心 的目的,是要為那些研究和生產高科技產品的工業家提供合適的設備。
她說:「科技中心建識中的產品設計及發展中心和科技轉移設施亦可為工業家 提供高水準的專業服務·」
盧古嘉利表示該個名為「香港工業科技中心公司」的團體會有一管理局,其 主席及成員將由港督委任。
她說:「管理局將是該團體的權力管理機構,但要依從港督在必要時提出的 指示」
「該團體亦將有一名總幹事,該管理中心事宜方面,向管理局負責·」
盧古嘉利說,當用地正式批出後,科技中心的地基工程便會盡快展開,
她說:「科技中心預計於一九九三年落成·」
但盧古嘉利補-
說,為應付目前工業界對產品設計及發展中心和科技轉移設施 的需求,政府打算在又一村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的新厦内暫時設立這些設施,該幢新 大厦將於本年年底落成·
她說,政府亦打算盡快成立一間有限公司,負澱管理設施、執行職賣並展開活 動,務使科技中心能於一九九三年運作
盧古嘉利說:「該公司的首要工作是監督科技中心總幹事的招聘工作,以及其 後在法定團體成立前,就計劃的其他方面,提出建議,」
她補-
說,有關成立該團體的建議法例,將規定該團體從有限公司手中接管其 資產、債務、權力和能實,及在團體成立之日,解散有限公司·
她說:「有限公司所承受的所有責任約束將由法定團體承擔·」
行政局同意成立法團管理科技中心
行政局已批准成立一法定國亂,負責經營及管理建議中的科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