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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發表第三垂交通違例數字
警方於一九八九年第三季繼續打擊超速駕駛人士,有關檢控達八百七十五宗, 升幅為百分之二點六·
因超速而被檢控的人士達三萬三千二百四十五名,
警務處行動處副處長(交通) 程國順於發表本年七至九月「交通違例檢控報告」 時表示,四類超速駕駛檢控統計數字裹的其中三類不斷上升:比限制速度高出+ 五公里以上(檢控數字上升百分之廿三點一或增加三千五百九十九宗);比限制 速度高出三十公里以上(檢控數字上升百分之三十八點九或增加八百七十八宗 ) ;比限制速度高出四十五公里以上(檢控数字上升百分之三十八點九或增加一百 二十三宗 )
不過,較限制速度高出十五公里或以下的檢控數字則下降百分之二十四點八 〔即三點七二五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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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守交通標誌的檢控增加八百三十六宗,而不遵守交通燈的檢控則上升二百 七十一宗,程國順說,整體的交通運例檢控行動與上一季比較,下降百分之零點
不小心駕駛的檢控下降百分之七點三,而有關的士站的連例檢控亦減少百分之 四十八
程國泰鉅說,連同本季的一千五百五十一人,目前已有一萬一干一百三十三人 等候法庭根據姫路交通(運例駕駛記分)制度吊銷駕駛執照,因他們已累積十五 分或以上,
附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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