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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司回覆貼現窗建議
金融司林定國表示本港銀行制度已有足夠的保障措施,應付銀行在特殊情況下 的資金短缺
林定國在函覆華資接受存款公司公主席區慕影有關「貼現窗」的間始時指出 ,這方面的現行安排連同今年稍後建議發行的外匯基金票據,相信足以提供這些 保障措施。
他對區熱影提議設立「貼現窗」建議的初步評論是,根據現行安排,那些具有 償付能力的銀行半機構,在未能向市場資源取得所需流動資金時,外匯基金已能 隨時給予援助,
前財政司彭勵治爵士在一九八五年十二月的一次演說時已指出這情況,而林定 國本人在發生中國近的事件後亦重申此一承擔·
林定國說:「但我要強調的是只是向具有償付能力的機構提供這些設施,以應 付未能預見或意料之外的事件,而不是應付那些能合理地預計的情況。」
「根據銀行條例,銀行及其他接受存款公司是有義務去維持-
裕的流動資金, 為他們在較正常情況下作業所需作緩衝,」
运方面的另一發展是政府建議在本年稍後發行的外匯基金殯據,
他說:「此舉的作用之一是為銀行制度提供一低風險的流動資產,準備在有需 要時兌現。」
「車雲上亦將為這些契約設『貼現窗』,因為外匯基金隨時準備以市場連聯價 錢,購回這些契約。」
有關區隳影構思設立一自動設施,使銀行在緊急情況下,可取得流動資金或抵 押其資產,林定國表示這構思已超乎國際上對利用「貼現窗」的概念。
他說:「除了契約上的禮雜因素外,我認為尚有其他重大的問題;一方面是有 關機構在取得及控制例如商業款等資產時所承擔的信黨風險,另一點是在決定 某一情況是屬流動資金短缺,或屬無償付力,亦有困難存在·」
他補-
:「在任何情況下,外匯基金看來不可能有足夠能力去承擔如此廣泛的 功能」
編輯注意:林定國致華資接受存款公司公主席的覆函分置稿箱備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