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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裏室免税額應保留

立法局議員林貝聿嘉對政府在容許職業婦女得以自由選擇夫婦合併或分開評税 的同時,取消了在雖妻室的免税額,表示遗憾,

林貝聿嘉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恢復対論一九八九年税務(修訂)(第三號) 條例草案時,作上述表示。

她说:「争取夫婦分開評税除進一步體現男女平等外,更希望幫助低收入的家 庭,減輕他們的稅務負擔,但現在取消了在耶妻室免稅額,對年薪在十六萬或以 下的低收入階層,新稅務條例反而令他們要多徵稅款,由一百六十五元至二千一 百五十四元不等,」

林貝聿嘉估計,年入十六萬元的家庭,月入大約是一萬三千元,即夫婦各人平 均月入六干六百元,根據政府統計處八九年首季的調查,本港僱員收入中位數約 只是四千四百多元,因此新稅務條例可能為廣大的香港市民帶來經濟損失·

她續說:「新我例亦示如夫婦中有一人的薪金處於一個較低的水平,不管配 偶的收入是多少,這對夫婦很可能要多繊税款·」

「因此,從維持社會公平和保障較低收入的市民福利的角度考慮,取消在賺要 室的免稅額,對社會有消極的影響·」

林貝聿嘉又認為,争取夫婦分開評稅而令在要室裏失免税額,將會打擊已婚 婦女 作的積極性,因已婚婦女組給工作的額外開支,基本上大於軍身婦女 ,例如託兒或找錘點或全工人代為處理家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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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撤消在甜蔞室的免稅額,則在瞄婦女必會權衡外出工作對家庭經濟和照

顧家庭方面所帶來的影響,甚至可能因此而不出外工作,重新回復只做家庭主婦

這對目前勞工短缺的形势十分不利,

林貝聿嘉認為實行夫婦分開或合併評稅條例與在職要室免稅額是兩件事,不應 混為一談,更不應以此代彼,

她說:「在联麥室的免稅額,是社會鼓勵已婚婦女繼續工作的一種體現,亦可 視為因出外工作而增加的必要開支,其中部分給予免税,性質應如供養父母和子 女的免税額·」

她更呼籲在要室免稅額每年應按通貨膨脹而調整,

然而,她認為如果一定要取消在雕室免稅額,則希望政府當局能有其他措施 使在陇妻室不致蒙受損失,仍然繼續參與本港的勞動力,

立十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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