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往外地工作 須簽訂書面契約

勞工處今日( 星期二 ) 提醒僱主,法例規定他們必須與所有派往香港以外地區 工作之體力勞動工人,簽訂書面契約,

該等契約必須在工人離港前,由工人簽署,並由勞工戌核 ·

在最近一宗法庭審理的案件中,一名僱主由於没有與其前往外地作技工的僱員 簽訂書面契約,在西區裁判被判罰款二千元,

在另一宗案件中,一向貿易公司雖然與四名受僱往外地工作的工人就僱用條件 達成協議,卻没有向勞工處呈交有關契約核簽,該僱主其後在新蒲岗裁判署被罰 款三千二百元 →

勞工處發言人說,根據香港以外地區僱傭契約條例,僱主或其代理人若未有在 其體力勞動僱屑雅港前簽訂書面契約,或促使工人在契約獲得勞工處核簽前離港 就業,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僱主可被判五萬元,

市民如欲了解有關香港以外地區僱傭契約條例内容,僱主及僱員分别享有的權 利與須負之責任,可致電勞工處港外僱傭事務組查詢,電話五—八五二三五三五 或五-八五二三五七·

沙田路暫時封閉

連输署宣布:為方便在沙田進行T五路建築工程,沙田路支路在其與沙田圍路 交界以南的一段約三百米長之慢線,將由星期四(六月十五日)上午十時起封閉 ,為期十二個月,

九蘺塘交通措施

運輸囓宣布:由星期四(六月十五日)上午十時起,車輛將可由聯合道東行右 轉入聯福道南行;而介乎金城道與聯合道交界之金城道將改為軍程反時針方向行

- R ·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