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電軍中駛人士 須接受指定訓練課程
港督帝向行政局已原則上同意,學習電軍車及機動三輪車駕駛者須在指定地方 受訓及通過一伯技能考試後,才可在道路上練習·
政府發重人說,根據現行法例,任何年齡在十八歲或以上的人士,一經取學 習駕駛執照後,即可在漠路上駕駛電軍中,而毋須接受任何訓練或督導·
這使到學習霄軍車駕駛者較易涉及交通意外。在一九八八年,學習電軍中駕駛 者的交通意外率為每一千名學習者中有九點三名,而每一干名學習私家車駕駛者 則只有零點五名的交通意外率,
為促進道路安全,當局建讓學習駕駛電軍中或機動三輪車者須在指定的駕駛學 院完成一項訓練課程,再通過筆試及基本技術考試,才可獲運輸署署長發紿電軍 中或機動三輪中學習黨駛執照·
電軍中駕駛考試將會分為三部分,
甲部為有關道路使用者守則的筆試,而乙部則為由運輸署主考的基本駕駛技術 者說,
通過甲部及乙部考試的考生,將可獲發學習駕駛執照,以便在道路上練習,
丙部則為普通的路試,及格的考生將會積發正式的電軍車駕駛執照。
根據一九 九八九年道路交通 ( 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運輸署署長將獾擾畫指定駕駛學 院及就等 等學院的課程内容、課 社内容、課程為期時間、設施及安全措施與設備等事宜作出
該條例草案亦操投運j署署長規定 等指定的化學院提供電軍中及機動三輪 中訓導時所收取的用
·
該條例草季於今戶!星期五)的憲報刊登,並於五月三十一日提交立法局·
若又得立法局通過,黨尽建議該條例草案的條款及隨著修訂的道路交通(化 執照一規例,由明年1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