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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草案建議更有效對付僱用非法入境者

一項旨在修訂現行法例,以容許當局採取更有效行動以對付僱用非法入境者的 條例草案,將在本月三十一日提交立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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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名為一九八九年人民入境(修訂)條例草案今日 (星期五 ) 在憲報刊登· 建酒的修訂項目為政府致力阻止非法入境者湧入的整體工作的其中一部分。

條例草案澄清持有中國雙程通行証的人士不得獲僱用

草案明確規定持有有效旅行証件的人士,其証件必須没有附帶禁止其受僱的居 留候件,始可獲僱用,

條例草案亦提出增設一款由人民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發的新証明書·

此舉可令該證明書作為證明某人不能合法地受僱的證據,及避免在檢控僱主或 教唆者的訴訟中長時間扣留非法入境者。

為方便勞工督察及高級勞工督察搜集非法入境者受僱的証據,條例草案授權他 們在進入工作地點時,没收和檢去由僱主設餮的僱員紀錄 *

僱主可複製被没收的文件,實際上,勞工處會在兩個工作天内將没收的紀錄影 印本以郵寄方式送交僱主,勞工督察並會發出收據予僱主,證明已没收有關紀錄

此外,條例草案亦授權勞工督察及高級勞工督察,以向僱主送遞書面通知方式 ,要求僱主在七十二小時内出示有關紀錄

在法律上,勞工處有責任在案件結束後將紀錄交還僱主

市民如欲對該條例草案提出意見,可致函中環下亞廛畢道政府合署六樓保安司 或香港昃臣道八號行政立法兩局議員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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