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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須於五月四日之前 填交薪酬及長俸税表
税務局今日(星期五) 提醒各行業僱主,須於五月四日前將薪酬及長俸報税表 填妥寄回 •
稅務局發言人說,他們已在四月三、四日發出超過十二萬五千份八八至八九年 度之薪酬及長俸報税表,
他說:「任何人士不依照通知盡規定,在五月四日前填交報稅表,均屬違法, 可能會受罰·」
他指出,填報不正確資料,或虛報資料意圖瞞稅或協助他人瞞稅,都需觸犯我 務條例·若判定有罪,最高判決入獄三年及罰交三倍税款,最高法院上訴庭最近 警告逃稅者,一經定罪,可被判即時入獄,不得緩刑,
發言人說:「根據稅務條例,僱主有責任填報一切有關屬下僱員就賺,離職或 雅港的資料,以便稅務局評薪俸稅,
他重申,觸犯稅務條例可能會被重罰·
僱主如有疑問,或至今仍未收到報稅表,應立即致函香港郵箱一三二號或致電 五十八九四二零三零向稅務局查詢,
銓叙司今訪稅務局
銓叙司高镫和今日(星期五)探訪稅務局,了解該部門屬下各组别的工作,
在稅務局長歐陽富的陪同下,高禮和參觀了該局的訓練組,該組提供非常廣泛 的訓練課程,包括稅務法例及應用、管理的發展,為新員工而設的入職訓練等
他又參識了電腦設施組和電腦卡片穿孔組,詢問處、收税大堂,了解税務局的 運作和設施的最新資料。
高禮和稍後與職員代表進行非正式會談,並交換有關員工事務的意見,
編輯注意:銓叙司高禮和探訪税務局的圖片經傳真機發放並放置稿箱備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