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含连紥闥藥蔬菜 批發商人今被判罰款

文康市政科今日(星期三)提醒菜商切勿售賣含有違禁農藥「甲胺磷」的蔬菜 ,否則可被判最高罰款五千元和入獄三個月,

如果證實因售賣該等蔬菜而引致市民中毒,最高刑罰則為罰款二萬五千元和入 獄六個月

文康市政科作出上述呼籲,是因為一名長沙灣蔬菜批發市場的批發商因出售含 違禁農藥「甲胺磷」的菜心,今日在粉缮裁判司署被判罰款共九百六十元·

法官獲悉,文康市政科衛生督察於一九八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在文渡檢查站抽 樣檢查蔬菜時,從」輛屬於「萬豐棧」主利啟華的貨車上取去菜心樣本,並送 往化驗。

化驗結果顯示蔬菜樣本每千克菜心含有三毫克「甲胺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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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康市政科是根據公衆衛生及文康市政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款檢控該菜商,指 他出售的食物,「其物質並非屬於購買人所要求」,

法官同時下令該菜商總付化驗樣本等費用二百一十元。

元朗交通委 討論

市内交通管理問題

元朗區議按下交通

有關改善元朗市内交通情況的建語,

況及

的谭

建輸

上帝定於星期五(四月十四日)舉行譜,討論

建議是由元朗地區管理委員帝成立的一個工作小組提出,目的是改善自輕便鐵

路通車及有關改道措施實施後的交通情況。

此外運輸屨代表

面於會上解釋政府對兩間巴士公司實施的利潤管制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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