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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港府現正檢討現時香港應用有關保護智力產權的法例,並在獨立的法律 改革委員會之下成立兩個小組委員動,其一角畫研究包括設計法例的一般版權法 ,另一則考慮是否應以法定條例取代泄露機密,或稱為「商貿秘密」的現有普通 法例,預料該兩個小組的建議可於年底發表,
盧鑑輝又表示,於一九八七年成立的專利權策劃委員會現正研究香港一些源自 英國法案的專利權法例,希望以本港制訂的條例來代替,以確保與本港專利權有 關的事宜在一九九七年香港成為中國特別行政區後繼績適用。
此外,產鑑輝又説香港政府現正考立例管制其他兩方面,
其一是擴大現行僅適用於註册貨品商標的商標條例,使該條例包括服務的商標
另一是為一種新的智力產權提供保障,包括半導體晶片設計和其他先進科技設 計(這些設計亦正為世界智力産權組織審查中),法例預計可於一九九零年備用
最後,盧錢輝表示,由於有關的立法工作在未來兩年極為繁重,和對國際間 日益重視智力產枨題的認同,港府將於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成立一個新部門, 專責處理所有有關智力產權的立法和政策方針制訂工作,
靈鉛輝說,所有這些方案均顯示香港決意站在「保障智力產權工作的前緣」
他補-
說:「我們歡迎國際組織主動著手遏止智牌和其他各種侵犯專利權和版 椎的行為,而我們亦將繼續支持國際間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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