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十六

他認為,現時在本港的外籍人士及許多擁有雙重國籍的香港居民,如果一旦感 到未來的特别行政區會對他們的發展有某種程度上的限制,因而離開香港,另謀 發展,這將會是香港的一大損失,亦對本港的安定繁榮有所影響·

所以他極盼望基本法在界定「香港居民」的定義時,能-

分考應本港的特殊情 況,而作出權宜與適雪的安排,或許因此可以再次吸引那些已經離開的專業人士 回歸本港,把他們的所長,重新貢獻於香港·

有關政治體制的問題,意見稿以附件形式-分别臚列了未來香港特别行政區的 行政長官、立法會議與首屆政府與議會的產生辦法,其中牽涉了許多不同的方案 與提議,引起了不同立場人士之間的激烈争論;廖議員認為這些争输大多只限於 報章或其他傳媒,甚少達致廣泛市民的層面,而每個方案所涉及的選舉原則與方 法均是十分技術性的問題,一般市民實無法易於了解,

因此展望未來,他希望香港的普羅大衆能夠有更多機會,-

分與深入地了解各 選舉方案的長短利弊,再透過冷辭與理性的討論,共同協商最適合未來香港的選 舉制度。

他說:「事實上現時意

排斥,相信將來能為大多數

方面立場的利益,都能被照顧得

所所 到接臚

• 8A 31)

到,」

的方案名軍,既不是完整無缺,亦不是互相 的方案,應該是互補長短的折衷方案,使各

最後有關經濟與文教條文的部份,諾亞說許多人已不約而同地指出:過於具 雕的政策性條文,實不宜無進基本法中,以免限制了未來特區政府的霍活性與發 展,而其中許多強調保留原有制度的條文,更不應排餓可以按著原來制度·作進 一步發展的可能。

「總之,基本法如

的約

保東

對本港的未來,產生最好的保證與鼓勵·」

約束上作還少的限制,在發展上留有最大的餘地,便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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