न
银行監理專員八七年年報出版
根據今日(星期四) 出版的銀行監理專員年報,銀行監理專員在一九八七年内 不須像近數年一樣,把工作集中在管制或協助無力償債的機構方面,
年報指出去年十月股市風衆確是引起一些問題,
年報說:「但對大多數機構來説,這些問題都在它們的財政能夠應付的範之 内·年内,即使有這些問題發生,也不曹影響存款人士,j
年報已經港督會同行政局批准,這是第二本根據一九八六年銀行業條例編製的 年報,年報除了報導銀行業監理處的工作外,還回顧在一九八七年決策上的發展,
年報指出,監理專爲無須像前數年運用銀行業條例第五十二條賦予他的主要 監管權力(管制認可機構),或第三十一(-) 條賦予他的權力(執行撤銷注册 事宜
同時,監理專員亦無須向港督向行政局或財政司報告任何持牌銀行或接受存 款公司的認可資格逢撤銷的事宜。
銀行監理專員黎惓今日在記者招待畬上强調,在一九八七年當局没有運用這 些正式權力,並不表示當局没有實施有效的監管,
他說:「監理戌已把一些在進行審查工作或其他工作期間所制訂的建盡,向有 總機構提出,在有需要的情形下,有關方面已採取跟進行動,確保這些建議得以 適谧的執行·」
年報指出,銀行米條例第十七部有關資本-
足比率的規定 - 將於制定後兩年, 即一九八八年九月生效,一九八六年九月開始,在香港注册的認可機構已相 向監理應申報其資本-
足比率·截至一九八七年年底,大多數認可機構的資本-
足比率都較法定的最低比率百分之五福高
+
黎恪纛在評論這些數字時說,他有信心預計所有認可機構的資本-
足比率在一 九八八年九月。 「較最低比率為高。
年報亦指出在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底,獲認可機構貸款的國家中-四十二個有薳 款困難。未償還的債項共達三百三十億元,而所有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的平均 帳準備率為百分之十一.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