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户外活動安全措施 教署經常向學校提意見
+
教育統籌司布立之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會議上説,當局經常透過各種渠道 -使學校及教師認識舉行活動時顧及安全問題的重要性。
布氏說営局幼校方在舉行需密切監的戶外活動時,須按各項活動的性質, 學生類型及危險程度,遵守適當的教師與學生人數比例
在回答根育地議員所提出的問題時,布氏說,划獨木舟應由市名教練帶領八艘 獨木舟;户外教育營由每名教師常和三十名小學或中學學生
對於嚴重兩的學生,這個比例增至再名教師帶領兩名學生;對於適應不良的 兒窜,相應的比例為每名教師帶領—五名學生,
他爾說,至於為引歲或以上小學牛面酰的「習泳計劃」,建游的比例是花名教 綁帶領三十名學生,
布氏說:「教育署就學校舉辦校外活動應採取的安全措施,經常向學校提供意
他指出,在發給名校的刊物中,均載有此等意見。這些刊物包括課程發展委丹 會所編寫的現行課程網要,以及内容完備的安全小册,其中有特別與融術課程有 關的
他說教育亦發出一般學校通告以補-
上述資料,這些通告就舉辦水連糖、 運會、參觀及旅行等户外活動應採取的安全措施,供意見並每年重新修訂·
布氏說:「視學亦定期為教師舉辦有關安全措施的在職訓練課程,主旨是搵 教師對舉辦戶外活動時應採取的安全措施有更深入的認識和了解,」
他說,透過這些渠道,當局使學校及教師認識舉行活動時顧及安全間的重要
布氏補-
說:「這樣的做法可以協助他們避免不必要的危舘,及減低意外的可 能性]
壁
立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