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編輯注意:下稿已於昨晚經由新聞發布機發出
需要作出法律改變
實行聯合委明條款
由現在至一九九七年之間,將有需要作出一些法律上的改變,以實行聯合聲明 的條款 ·
以上是律政司唐明治今日一美國時間星期四)在波士頓向哈佛法律學院東亞法 律研究計劃的人士發表的談話,唐氏於日前離港前赴紐約、波士頓、倫敦及巴黎 進行官式訪問-波士頓是他此行的第二站·
唐氏對與會人士說,香港有需要作出這些改變,以確保它從英國屬土轉變成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的時候,有一個順利的過渡期·
他說-英國國會已通過一九八五年的香港法,法案將令英國在香港的治柑在一 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終止·
他說:「孩法案亦會給予香港的立法機關權力,條訂或停止應用現時在香港置 行的英國法律,以及通過一些有治外法權效力的法律,這是一般土立法機關所 不能做的,」
唐氏锐-本港必須有這些權力,因為香港現時的法例,有一些重要的方面,特 别走商船、民航、版權及專利權方面,是包涵於英國的法例内的。但在一九九七 年以後,這些法例將會與中國主權有不協調的地方,因此香港必須在這幾方面制 定自己的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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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氏又說:「合聯絡小組麾下的一個法律專家小組,正逐一研究多項應用於 香港的條約,」
另一方面,有關土地的政策,亦經由中港政府官員組成的土地委員會討論·
憋氏說:「因此,你們都見到了,為準備香港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别行政 區,我們現在及將來都要進行很多工作」
惠氏將於明日(星期五 } 向波士頓大律師公會發表演說,稍後飛往倫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