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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小巴車主務請注意新規例

邏輯署今(星期四)日提醒學校私家小巴之車主:由星期日(十一月一日 )起 -他們的車輛必須在車身四周柔上一條連續不斷的黄色横向,並在車尾展示「兒 童」警告標誌,

政府憲衆於七月二十四日刊登一九八七年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修訂 }規例,宣布該項新規定,

運翰署發言人表示:「新規定將有助其他道路使用者,尤其是駕車人士,更容 易辨認出學校小巴,從而加倍小心,因為在這些車輛附近極可能會有年幼的兒童 出現」

現時,法例已規定學校私家小巴在中身兩旁柔上「學校私家小巴」中英文字樣 而字體的高度不得少於一百五十毫米-而底色須為黄色

然而,在中帶及車用,現時卻無任何學校私家小巴的標記或標誌,以資識别·

發言人說:「條訂規例補救方面之不足,規定黄色底色必須延長,成為一條 連結的橫間,環繞整個車身,而樓間的閣度應不少於二百豪米」

他指出,有關於車展示之「兒童」警告標誌性的設計、顏色及大小,乃戰的 該規例新增之第十三附表

發言人强訥說:「這個警告性標誌必須恰好展示於車尾之黄色植間上,而不應 貼在車尾擋風玻璃,以免司機從倒後鏡觀察交通情況時,視網受到阻礙·」

如欲查詢有關新規定,可致電五十二〇〇九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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