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點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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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兩區檀宇高度限制放寛
城市設計委員會今日(星期五)宣布放寬粉嶺聯和墟及上水石湖墟興建楼宇高 度的限制·
有關放寬,旨在鼓勵合併土地以作更全面重新發展,詳情已包括在今日政府然 報公布的粉嶺/上水分區計劃大綱草擬圖則内·
委員會發言人說,現時聯和墟和石湖墟的樓宇高度,均不得超過二十米(約高 六 ),但新建樓宇,如其地盤面積為三百四十平方米或以上,則高度限制可放 寬至八十一米(約高二十五層),
又墟内的住宅楼宇最高地積比率為五倍,而非住宅樓宇的最高地積比率則為
發言人說;「實施這些限制,在於配合新市鎮基本設施的發展。」
今日公布的粉嶺/上水分區計劃大綱草擬面則,範爾限於粉嶺/上水新市鎮,以 便為二十八萬人提供一個均衡發展及自供自給的居住環境·
分區大湖草擬圖則的目的,是為新市鎮制定概括的土地用途分區及主要道路網 ,俾能依法控制新市鎮發展區内的土地發展及重建·
規劃區的面積約七百七十三公頃,主要為平原地帶,北面及東面分别以梧桐河 及麻笏河為界,南面及西面則以龍山、和合石和粉嶺高爾夫球場為限,同時,還 包括數條有規模的傳統村落,如上水村及粉嶺圍,以及一些新近落成的公共屋邨·
劃為「住宅用地(甲類)」區的總面積為九十二點一公頃,包括現有及計劃的 公共屋邨(如祥華邨及天平邨),居者有其屋發展計劃(如彩蒲苑及旭蒲苑)及 在掃管埔以北,粉嶺火車站附近、聯和墟以北及和合石村以西的高密度私人屋宇 計劃等
在此區内的建築物的最低三層,可作多種商業用途·
在雞嶺附近約有四點五公頃土地已劃為「住宅用地(乙類)」
發言人說:這區基本上供住宅發廣用途,但合適的商業及社區用途,必須先得 到城市設計委員會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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