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認為,未來數月内在條例草案的各項規定生效前,有關方面須進行很多籌備 工作,而且在推行管制措施時會遇到許多技術上的問·儘管如此,倘若堂局 力與農業界人士維持有效對話,那麼對所有有關人士而言 - 一切困難都會迎刃而 解
展望未來,張譜員說他很高與立法局護員内務會議同意讓專案小組繼續研究有 關規例,小組認為,除非政府當局能夠證明該項五十比五十的標準在技術及經濟 上均是切實可行,否則,要求農民遵守上述標準是不公平的,當周現已答應在最 後確定這些規例前,先行與小組商討,
此外他亦呼籲農民繼續與專案小組及政府當局進行討論。他認為在各有關方面 的合作下,大家必定可以達致一個令人滿意的管制標準,
關於條例草案本身,專案小組大致上認為草案的精神是應該可予接納的-不過 在委員會審議階段必須就下列各點提出修訂建議:
(一)物管制計劃應延遲至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四日,即草案首讀一年後實 施
(二)應在草案内訂定一項錯誤扣押禽畜的賠償條款:及
(三)政府在申請扣押令之前,應給予有關農民七整天預先通知,使其有時間 準備申辯理由以待法庭聆訊其案件時提出,
張議員說:「我希望以上提出的三項修訂能夠更進一步保障農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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