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税券利息率增加
根據今日(星期一)出版之政府憲報的一項法例告示,財政司經已授權增加儲 税券之利息率·由十月十四日(星期三)起,儲税券之利息率將由目前之年忠四 點三三厘(免税) 增至五點二八厘(免税)
储税券利患率係按月計算,若以利率計,即每一百元每月可獲利四角四仙 - 所獲利患係按照税券購入之日起至用以繳稅之日止,以月計算
隨税券供繳稅用時,始能獾付利息,如將隨税券照面值兌現,則不獲利息, 在一九八七年十月十四日或當日以後發出之儲税券 - 按照新利率計算利息· 在一九八七年十月十四日以前購入之儲稅券,則繼續按照以下之利息率計算: 在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二日或半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七日以前所發 出之儒税券,按年息四點零八厘計;
* 在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五年七月十七日以前發出之 崦税券 - 按年息三點六厘計;
在一九八五年七月十七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五年七月二十三日以前所發出 之儲税券,按年息三點三六厪計;
* 在一九八五年七月二十三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五年九月四日以前所發出之 儲税券,按年息二點七六計;
在一九八五年九月四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八六年四月三日以前所發出之儲税 券,按年息三點三六厘計;
在一九八六年四月三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八六年五月十四日以前所發出之端 税券-按年息四點三二厘計;
* 在一九八六年五月十四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九日以前所發出之 儲稅券,按年息四點零八厘計;
* 在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九日或堂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七年一月十九日以前所發出之 储税券 - 按年患三點三六厘計;
* 在一九八七年一月十九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七年三月四日以前所發出之 说券,按年息二點五二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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