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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雖然今次綠皮書所作出的檢討,會規限在「現有政制架構的範圍内進 行」,但卻對行政局的組織避而不談,在邏輯上有點不合,因為香港的政制一向 都是以總督,行政局及立法局三個法體為基礎,在中央階層而言,這三個法铀的 關係是非常密切的,表面上,行政局並非「代議政制」的一部份,但實際上,行 政立法兩個機構卻是互為脣齒,假如政府不將行政局的結構和產生先行交待清楚 那麼最高層架構的關係便不為人所了解,

他說:在綠皮畫第二段,已凄楚寫明「畬-

份顧及中英兩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 的聯合聲明的有關規定」,換言之,「代謝政制」的發展和檢討,都應以聯合聲 明的規定為依歸,也不能與未來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背道而馳·

劉皇發認為:根據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所載:「香港特别行政區的行政長官在 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也就是說明了在一九九 七年後肯定會有選舉制度·究竟選舉會採用何種方式進行,基本法將會清楚寫出 來-而基本法在一九九〇年便會擬好,屆時一切自有分曉。

他亦指出:綠皮書自發表以來,反應未如想像般熱烈·許多市民都甘作「沉默 的大多數」,這個現象是否表示市民不關心政制的發展呢?抑或顯示出他們安於 現狀,滿足現狀,而不希望社會有太大變動的心態·

他又說;現時政制的三層架構,事實上是一個廣為各階層人士接受的制度·正 如綠皮峯中所言,這個架構可以鼓勵市民參與政府各階層的事務,並有助政府 取多方面市民的意見,在這三層架構中,區域市政局和區議會兩者之間的關係才 其密切,兩者運作非常成功,發揮良好的效率,令人感到滿意,他認為實在没有 迹象禎示有需要改變區域市政局和區議會的組織、結構和運作安排·

此外,劉皇發認為立法局自一九八五年開始,加入了透過「選舉團」及「功能 組別」方式選出的議員,這些來自各階層及各功能界的人士,在過去兩年間所作 出的貢獻,使立法局的運作更加完苦,這兩種選舉制度是非常適合本港政制的發 展,應該予以保留及進一步發展+

- 他繼續說:况且中英聯合聲明規定一九九七年後立法機關是由選舉產生 - 根據 透個趨勢,估計立法局的委任議員將會逐步減少,由於委任議員同樣是來自專業 功能界,所以增加性質相近的功能組別的議席,用以填補減少委任議員的名額可 說是實際的做法,如此才可以均衡顧及社會各階層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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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廿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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