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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低立法機話應該是一個「由選舉產生」的組織,没有减然官守諸員和委 任宮守員,

中英聯合堂明亦規定,行政機關必須對立法機關負賣,

鄧女士重申應考慮實行某種形式的「部長制度」,

她強調說:「我所指的並非一種以英國譜書為『模式』的戀會制政府,」

她說: 「長遠來説,應設法使不屬政府人芻的立法局議員參與本港的施政工作 而非單靠官守諾羅作橋樑。」 J

她再說:「可以採用的方法是由總督委任非官守員,負責不同範圍的事務, 並執行現時由官守員承據的職責,就是揉出政府政策,提交法例及回答質詢·

另一個可以考驗的辦法就是官守議員可經常列席立法局會議,但無表決權,

她促請政府先行解決這問- 然後才可考慮進一步削減宮守議員的人數·

鄧女士稱贊委任議員在立法局的優點

她說:「他們從來不是唯命是從,只警執行總督命令之選,他們亦經常抱懷疑 態度、懂得挑剔、能書畫、難以取悦,與新近獲選進入立法局的同事不相伯仲

她希望各位民選巓員會贊向她的說法,就是作為立法局的成員,委任維免可 以在未來數年中為本港繼續作出貢獻

至於立法局主席的職位開,由於立法局現時開畬次數十分頻密,而且往往麼 時甚長-鄧蓮如認為應作出安排,使立法局主席有時候可提名其他議員代替他主 持立法:書繕-但她認為委任者必須是立法镞員,

在總結她的演說時,邱女士强调香港需要在可接受的原則和可行辦法兩者之間 ,找出適當的協調辦法,聽取本港市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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