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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名接受住院服務的兒童,他們每人應有一個專為他特别需要而作出的安排 住院計劃,並定期加以檢討,

應進一步研究設立中央協調及諮詢委員嶴的概念,以其達成下述目標:一)改被 前線階層的集體工作;(二)就發展專科服務提供意見;(二)提供涉及各項服務的專業意 見,協助個案工作人員對困難的個案進行評估及作出轉介安排 ·

社個

* 一般來說エ同一個個案工作人員,應同時負責照料有關家庭及兒童,而該名 個案工作人丹通常是社會福利署或志機構負轉介有關案件的社會工作者,

前線工作者及負責管理他們的人員,包括那些在兒童住院服務院舍服務的人 士,在處理困難的個案方面,應有更完會的訓練,以便他們能知道何時及如何從 其他專業資源鈎求意見,

工作小組建激進一步研究為何兒童需要住院服務;接受院舍服務的期間對兒童 的影響及需要進行甚麼工作,使他們能重歸家庭照顧

假若這些建議被接納,工作小組建議成立一個由政府及志願機構代表組成的程 席委員會·負香監管實施這些建議·

工作小組的報告將於七月十三日(星期一)交由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考應·

安排住院及集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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