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性家庭服務

寄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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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小組亦認為在院舍環境中,規模較小的住院軍位較規模大的更為可取;而 為家庭及兒童提供一個全面性策劃及定期評估的計劃,在未作出安排前至巒後服 務期間是必要的 .

報告書所載的其他結論及超摘錄如下;

·有關家庭個案服務的個數量,應盡早瀧低至目標水平,另外應更為翰重調 体緊急事故的訓練

·減少接受住院照顧兒童數目之另外一個方法,是進一步發展家務助理服務從 而協助父親或母親可在一段更長期間獨自照顧子女,

社福利署應鼓勵為學前及小學兒童在日間護理服務不足的地區推展這類服

* 對於大部分需要住院照顧的兒烹,寄養服務的安排比院舍服務更為適合·不 過,由於目前的服務未發-

价使用,而不成功的個案比率約有百分之二十,寄養 服務的擴展或將院舍服務轉為寄螯服務的工作,必須計劃周詳,逐步推行和密切 監督,因此,吸納寄養父母的數目雅漸進增加·

* 服務焦點應繼續集中在檢展正常及輕度精神有缺陷的兒童提供的服務· 兒童之家

* 與住宿院舍比較,兒童之家更能有效地滿足那些四歲以上及需要在一段較長 時期在其本身家庭以外獲得照顧的兒童的需要。兒童之家的數目應該增加,以容 納那些主要因為社會或家與理由而需要住院照顧的兒童,

*應鼓勵辦理住宿院會的機構,發展兒童之家作為母院舍的附屬設施,以便兒 童能逐漸從一個院舍環境轉而在一個家庭的環境獲得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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