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處報告顯示 八五年酒店米好累

據政府統計處今日( 星期六 ) 發表一九八五年度批發、零售及出入口行業、酒 樓餐廳及酒店業統計結果顯示,與其他經濟活動比較,一九八五年内酒店/旅館 的销售總值及其他收益的增幅最大,較一九八四年增加百分之十二

統計顯示,一九八五年全年或部分期間經營的批發、零售及出入口機構、酒樓 餐廳及酒店旅館共有十萬零二千九百一十九間,從業人數為六十一萬七千二百五 十人 - 較一九八四年的機構數目及從業人数分别增加百分之三及百分之五・

一九八五年内,該等機構的銷售總值及其他收益為五千攣一百一十七億七千六 百萬元 -僱員薪酬開支為二百五十六億零一百萬元,雜項開支為四百七十九億九 千四百萬元,贈入供銷售貨品價值四千零六十八億八千一百萬元,與一九八四年 比較,銷售總值及其他收益增加百分之七,僱員酬、雜項開支、購入供銷售用 貨品價值亦分别增加百分之十二、百分之十一及百分之七,

此等行業的增值,即在本港生產總值中所佔比重,在一九八五年為五百零八億 三千六百萬元 - 比一九八四年的五百零五億六百萬元增長百分之一,

按經濟活動分析,統計穎示在一九八五年,出入口業的銷售總值及其他收益為 各行業之冠,连三千四百九十七億六千五百萬元,佔各行業總額百分之七十,呼 售業佔百分之十五-批發業佔百分之十一,酒樓驚應佔百分之四,酒店/旅館佔 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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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五年内,出入口業佔各行業增值總額最大,達百分之五十六,其餘零售 業佔百分之十七,酒樓餐廳佔百分之十四,批發業佔百分之七 - 酒店/旅館佔百 分之六

與一九八四年比較-酒店/旅館在銷售總值及其他收益方面增幅最大(增百分 之十二 )- 其次為出入口業(增百分之九)-酒樓驚廳(增百分之八),零售米 (增百分之四)及批發蜊(增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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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增值計-酒店/旅館再次增幅最大-達百分之十六 - 其次為酒樓餐廳(增百 分之十 ),零售業 (增百分之四) 和批發業(增百分之三)、另一方面,出入口 藥則下降百分之四

附表列出一九八四年與一九八五年經濟活動主要統計數字·

一九八五年度調查是按年進行各項調查之一項,目的是確定經銷行業及服務行 米的結構及經營特色,並修訂這些行業在本港生產總值中所佔比重,使切合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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