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移民宜三思 到港絕不能工作

勞工處今日~ 星期一~强調,非法入境人士在本港找到工作之機會可說是微乎其

勞工處發言人稱,即使他們能夠隱藏身份一段短時間,但最後仍會被發現·

他說:[勞工督察經常巡查所有工作地點,執行勞工法例及人民入境條例第四款 乙部之規定,防止僱主僱用没有合法身份証明文件人士·

軍在本年首五個月,勞工督察即呂巡視工業及非工米機構三萬八千次,其中包括 工廠、地盤、酒樓、以至百貨公司,在上述連串行動中,約有一百名懷疑為非法入 境者或持有雙程通行証之傳對被查獲,轉交予人民入境事務處作進一步調查·

發藎人說:「由於聘用非法入境者之懲劉甚為嚴厲,而該等違法行為被揭發之機 謝又極高,一般僱主均不會百陀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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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人民入境條例,如僱主聘用非法入境者可被判罰款高達五萬元及入

獄!年

本年首五個月内,勞工處亦提出八宗有關違反保存偏風紀錄規定之檢控 ·

發言人表示,僱員紀錄應载有所有僱員的姓名、身份証明文件之類別及文件之號

他補-

說:「僱主如不能出示僱員紀錄,便屬違法,一經定罪可罰款高達一萬元

另外,勞工督察及人民入境事務處人員今~ 星期一~午採取聯合行動,前往一個位 於黄大仙之建築地盤及數間位於新蒲崗之工廠,檢查僱員紀錄及僱員之身份証明 文件,在該項行動中並無發現可疑之非法入境者·

編輯注意:

一幀有關該次行動之圖片,稍後在傳真機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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