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分區委員會,他說

A

為消極 •

膽加强社區組織 發揮代織制效能

立法局議員李汝大今日~星期三~表示,為使代融制度-

份發揮效能,必须加强社 區組織,同時改善各產級的議會和政府部門與這些社區組織之間的溝通。

李港骨在立法局休會辯論分區委員會,互助委員會及米主立案法團時指出,此 舉是務求各議會與行政部門的施政盡業符合市民意願,增加社會對於代譜政制的 支持,奠定持續發展的基礎·

般評價認為官方的溝通和協助極其有限,工作態度頗

他指出,政府亦没有協助分區委員會與區內機構、社團和市民溝通,

他說:[分區委員的委任標準没有公佈,市民未必認為全部委員都有代表性i

李議員建議政府公佈分區委員的委任準則,而且邀請與分區有關的機構和團體

他又指出,分區委員會未能獲得政府協助,没有-

份達成其工作。

他說,有些分區委員認為分區的意見未必獲得政府切實執行

C說:L今後希望能夠具體實施,增加委員的滿足感:

·

至於互助委員會及業主立案法團方面,李民說,現時全港有互助委員會四千二 百五十九個,業主立案法團二千九百六十八個,一般由政務處聯絡協助組成,

他說:[既然數目衆多,政務處限於人力,未能經常探的聯繫,所以居民認為政府 重量不重質,但求成立數目上升,全不計較是否發揮效用 :

他認為政府資助活動款項,一般必須由互助委員會成員預先墊付,然後申請收回 完全不是鼓勵辦理活動的方法,故他建議必須立即考慮更改·

他表示,屋宇管理楼的安排由公契規定,争端尤多,因此建議政府立例,以便設立 業主立案法團 ·

立卅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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