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們更多援助 •
自從盛局推行地方行政和代政制後,這些組織就扮演諮詢機構的角色,它們畢 竟是表達民意的最直接途径·但它們卻没有為應付這項工作而作好準備,
4
途行
徑政
政府如希望這些組織的表現能符合其期望,就必須在財政和工作統籌方面給予
關於分區委員會方面,雷聲隆議員說政府應注意成員的委任問題,現時政務處在
推薦人選方面並無既定的標準·
為發揮地方行政的作用和精神,分區委員會必須具代表性,
業主立案法團社會地位須先解決
始能使其在地方行政上發揮功能
立法局謙員鍾沛林今日~星期三~指出,一定要先解決業主立案法團的社會地位間 盃,始有可能使大道組織在地方行政上發揮更實際的功能,
鍾融員在立法局休金辯論分區委員案,互助委員糖及業主立案法團時表示,根 捕多層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條例,法團的職責及權力,只局限於大廈公共地方及法 團產業的管理、清潔、維修及履行公共契約的規定。
除此之外,任何其他的活動,都會「超越其職權範團了,變為没有法律效力,
他因此認為業主立案法團並未能如互委會一樣,在涉及社區及個別居民福利的 事宜,例如策劃及提供社區設施和服務方面,成為政府和居民之間的有效溝通渠道 亦未能成為政務署就市民廣泛關注的間距蒐集民意的有效網路·
他又说,在地方行政上,業主立案法團亦未能提出如互助委員會所盛的角色。
為解決這些法團的社會地位問題,鍾證員建議政府放寬多大廈業主立案法團 條例,主要是使業主立案法團有相等於互助委員會的功能,作為一種表達意見及内 外溝通的渠道・
-
此外,他促請政務總署加强與個别大廈組織的聯繫,而每一行政區都應設有大厦 管理統籌隊,以協助私人大厦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及協助其解決管理上的問題·
+
立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