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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德總結公債長使辩说

不滿長像被取消延付減少 最後唯一上訴途徑為法

布政司钻德今日~ 星期三~在立法局總結一九八七年長体利益條例草案的辯扁時 說,任何人士因不滿其長僅被取消,延付或減少而向法庭求助,應是唯一最後的 上訴途径 ·

霍氏說,他贊成領長俸者應先有其他的上訴程序,

他說:【因此,當局與職方進行磋商後,決定建議安排委任一個組織,對因被取消

、延付或減少長偉而提出上訴的個案,向港督提出建淑

霍氏強調,當局只對犯極端嚴重罪行、包括觸犯防止賄條例的人士,執行取消或 減少其長俸的行動·

他續說,一般而言,所犯罪行必須與領長者的公務有關,同時,所犯罪行的嚴重性 亦足以對本港或公務員行列造成重大挹害 ·

他說:[至於當局可取消為得到最佳而蓄意隱瞞事實者的長俸的規定,則為現有 的規定,目的只在避免有人用虚假資料取得長

他強調:「對於當事人知道本身所提供的假資料,而量發獲得長的個案,這項 規定可確保堂局不發給,或可以取消該筆

霍氏說,有建議提及在條例的某些條款内,以[一般收入】一詞替代[殖民地基金1

他說,現有條例内已有規定,一般來說長仲由一般收入支付 ·

他說:[殖民地基金一詞,在有關由其他英國領土调派官員來港或由香港調派官

A往這些地方的條款内有所提及;

【這大概是由於這些條款是根據一個適用於大部份英國領土的模式,而這些地方 對公帑有大不相同的詞彙

建議取代這個詞語是基於以下數點:【民地基金]一詞没有明確的定灘,應有保 款規定所有長伴以一般收入支付,及規定長偉以一般收入支付有很大的保障。

霍氏说,現時給予較年輕的在職人員五年時間作出是否加入新計劃的選擇,已較原來 的三年期限為長,故是足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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