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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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報刊登一條例草案 管制保險業公司質素
憲報今日~星期五~刊登一項草擬法例,目的是使當局能有意義地管制加入本地 保險業的公司的質素·
政府發言人表示,一九八七年保限公司~修訂~~第二號!條例草案旨在規定保险 米監督可行使酌處權,以未有在原有條例第八~二~及第八ㄑ三條列明的理由,拒絕 一向公司成為認可承保人的申請、
發言人說,根據保險公司條例第七條,任何意欲進行任何類別保險業務的公司, 必定要向保險業監督申請國可·
條例第八~二~條規定保險業監督者認為在有關公司任職或財務主管的人士 並非擔任該職位的合適人選,則可拒絕認可該公司·第八~三條指明保縯業監督可 拒絕認可一間公司,除非該公司能符合某些與其資產淨值,資本及管理有關的條件 ·
發言人指出,第八~二~及~三條列出的是打算作為最低的要求,他説:「假如 保险牶監督須認可任何只符合這些最低條件的申請者,有關當局將很難有意着地 管制加入本地保險業的公司的質 ·這可導致低質素的保險公司在本港增長.
他補-
:[為保障可能成為保户的人士的利益,條例草案將修訂第八條,賦予保險 米監督明確的權力,可以未有在原有條例第八~二~及第八~三,條列明的理由拒絕 作出認可,
發言人說,條例草案又規定,任何公司若被保險業監督根據建議的修訂條款拒絕 其申請時,可向財政司提出上訴·
假如有任何公司提出這種上訴,財政司己查個案,然後作出獨立及最終
决定
當局已含詢香港保險總及香港除總帝的意見,該兩個會均全力支持建議中 的修訂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