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啓裝

符除 消或的政

合了 費更食府

者換物發

下些 或包言

須 出產

新品

騙名

;稱 要輕

飲裝是

是人

求微 食外指解

(甲)產品名稱不可作假

列明所有成份

;

丙)須註明食物的最短可用期

除了一些輕微之處

品 任釋

機是何:

可 構不全

使可部道

附及

有標政

政府

預先包

及 標緻 ) ( 修訂 ) 規例

今日刊登一項一九八

說明標誌

以進一步

步規

竹)如需要特別的貯存或便

劍須列

體所

根 裝

個 的 用

廣含

; 食

量 曲

快註明可採用中文或英文或中

用以或些

變部規 保定九

一份例

障凡入

的經中

包所 而裝提 食的及

品食的 本物

公預 五

身 經

衆先年 規

健包食 定 康裝物

及的及

將食藥

費物劑

隨除預 者,

時經先

可開包

必成

須份

豁免外,適當的說明標誌在法例上

誤解或就食物的性質作

別 名 方

;

..

數量,重量或

須加以說明

稱及地址

:

;

、英文並用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