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一張身份証 多則違法惹官非
人民入境事務處今日(星期六 )提醒市民
每
只可持有一張香港
身份証,多則違法,並會隨時被檢控。
該處發言人稱:「根據人事登記規例,任何人士如申請 領取或擁 有超過一張香港身份証,乃屬違法,最高罰則爲罰款二萬元及入獄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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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該處共揭發 十宗上述事件
在大部分的個案中
獲發給新証後却
尋
違例人士報稱因遺失身份証而申請補領 於是將舊証留下
-
以備!
後
失 証時用
以在
頂替。
發言人指出
這種
他說:「使用失效
証
+
法是不正確的 身份証一經報失,便自動 便自動失效。
發言人又說 「正確的做法,是在尋同遺失的身份証後 立刻交回 人事登記處撤銷 J
只會爲自己帶來不便和嘴朧。 J
「任何人士如不
補發之身份証 應再次補領一張新身份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