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簽發

項規定修 訂

(一)外資銀行

(二) 在 本

億公五公

五司億司 美資

政的行

局檢政

始討局

千或巷

-

元產

萬有元總

TM

予凡就

;資

元方及產

.

的眾對

存存鋪 值除 款款項 ;外 除一目

外)

外銀除

接 最

為受

十存

七款+

對銷項目除外)最少為 一百二十

或同等數值

產(對銷

爲二十

或對

數目

以申銀 考 請 行

慮銀資

行產

經牌及

銀行牌照申請準則不變

檢照存

討者款 後,

必量 決須的

H

持些行

代發護

定駛執

不準每港

變則年 年督

表本照第

任 並

執申執照第 照請照之

新運 規輸

行度同

同行

何駕於項 國駛過修

家執去改

照三規

年定

新內各

例在國

該註 用國港

於考龥

所得事 有車館 駐牌職

潛 員

領即

人外人項

例署

h

資格申請

須在當地住滿六個月

牌前已在當地居-住最

於將

訂 明修 在適

日 (

修用

例於

星關

前可 期直

能 五接

個在申有

月當 請資

在發

報港

擁請 公駕

有直

本港駕駛執照之

公佈

事可若

時個外簽

定先準

申持 請有

間月國發

中 考本

今符則

不面其

獲得

得 港

年合,

論接本

發則之駕

維這進

其簽國

駕規駕駛

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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