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7.

t.

:

李雄星受任地方法院法官

+

九九

一九

審龙九

:

專二六 員年年

升獲

爲委

高任

七六他

七八私

年年人

出出執

任任業 勞檢數

資察年

及 倫

倫李 法港 敦氏 官督

審官後

裁,在

是已

就九 項批

讀三 任准

九 命勞

九在

六 本

命由本( 二)月七日 起

七惠

日員

起李

年出

在生

國先

考後

取在

生維

級為 檢裁

察判

官司

大本 效星

律港

0

師新

資法

格書

1

。院

出任地方法

Share This Page